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
案件概况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案件类型 | 离婚纠纷(财产分割) |
| 代理角色 | 女方代理人 |
| 争议财产 | 房产2套、公司股权、存款、车辆 |
| 审理法院 | 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 |
| 案件结果 | 判决离婚,女方获得房产1套 + 股权折价款150万元 |
案情简介
当事人王女士(化名)与张先生(化名)结婚15年,育有一女。婚后张先生创业成立科技公司,王女士全职照顾家庭。近年来张先生与他人同居,王女士遂提起离婚诉讼。
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财产分割:
- 房产:婚后购买商品房2套,市值合计约800万元
- 股权:张先生持有科技公司60%股权,公司估值约500万元
- 存款:双方名下银行存款约200万元
- 车辆:婚后购买轿车2辆
案件难点
- 股权分割复杂:科技公司为张先生婚前创立,婚后持续经营,股权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存在争议
- 隐匿财产:王女士怀疑张先生转移公司资产,但缺乏直接证据
- 过错认定:张先生否认出轨,王女士仅有部分聊天记录
- 子女抚养:双方均主张抚养权,女儿已年满10周岁
代理策略
第一阶段:财产调查
-
申请调查令:
- 调查张先生名下全部银行账户流水
- 调查科技公司工商登记、财务报表
- 调查张先生名下房产、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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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关键线索:
- 银行流水显示张先生向某账户转账100万元,收款人为同居对象
- 科技公司在诉讼前3个月向关联公司"借款"200万元,无实质交易背景
- 张先生名下另有婚前房产1套,婚后出租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
-
申请财产保全:
- 冻结张先生银行存款80万元
- 查封科技公司股权
- 防止财产进一步转移
第二阶段:过错证据固定
-
出轨证据:
- 提交张先生与同居对象的微信聊天记录(已公证)
- 提交共同出入小区的监控视频
- 申请法院向物业公司调取租赁合同
-
转移财产证据:
- 200万元"借款"无合同、无利息、无还款计划
- 关联公司为张先生实际控制
- 申请司法审计,确认虚假交易
第三阶段:庭审攻防
关于股权分割:
- 婚前股权属于张先生个人财产
- 但婚后股权增值部分(约300万元)属于共同财产
- 公司经营收益(分红)属于共同财产
- 主张股权归张先生,由张先生支付折价款
关于房产分割:
- 2套婚后房产原则上均等分割
- 考虑王女士抚养子女,主张分得面积较大的一套
- 张先生婚前房产的婚后租金收益(约30万元)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
关于过错赔偿:
- 张先生存在重大过错(与他人同居)
- 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91条主张损害赔偿10万元
- 在财产分割时请求对王女士倾斜保护
案件结果
法院判决:
- 准予离婚
- 子女抚养:女儿由王女士抚养,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
- 房产分割:
- 面积较大的房产(市值450万元)归王女士所有
- 另一套房产归张先生所有,张先生补偿王女士50万元
- 股权分割:
- 科技公司股权归张先生
- 张先生支付王女士股权折价款150万元
- 存款分割:各半分割
- 过错赔偿:张先生支付王女士损害赔偿8万元
- 转移财产:认定张先生转移200万元,在分割时少分
王女士实际获得:房产1套 + 各类补偿款约230万元
案件启示
- 全职太太的权益保护:即使不直接参与经营,婚后经营收益仍属共同财产
- 财产调查的重要性:通过调查令发现隐匿财产,是争取权益的关键
- 过错证据的固定:出轨证据需合法取得,公证是有效方式
- 子女意愿的尊重:年满8周岁的子女,法院会尊重其意愿
- 及时保全:发现转移迹象应立即申请保全,防止财产流失
本文涉及的案件信息已做脱敏处理,仅供普法参考。